第一条 为培养我校贫困学生自强、自立、自尊、自信的精神,给广大优秀贫困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,号召更多人关注关心贫困学生,通过在全校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大学生的典型,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自强自立,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,特别是贫困生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37000cm威尼斯自强自立大学生的评选条件:
(一)家庭经济困难,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;
(二)自强自立,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;
(三)刻苦学习,年度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,并获得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,或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,为学校争得荣誉;
(四)助学实践中有感人事迹并获得突出成绩。
第三条 评选程序:
(一)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。各学院推荐一人,作为自强自立大学生的候选人上报学生工作部。候选人须填写《37000cm威尼斯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》并递交事迹材料,相关事迹需有关部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。
(二)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初评,并确定进入终评答辩会学生名单。
(三)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、有关部门负责人、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,对答辩学生进行终审评议,并根据评议分和群众反映的意见,评出“37000cm威尼斯自强自立大学生”、“37000cm威尼斯自强自立大学生提名奖”及“37000cm威尼斯自强自立大学生入围奖”。
第四条 奖励办法:
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,并为荣获37000cm威尼斯自强自立大学生的学生颁发奖金5000元,为荣获37000cm威尼斯自强自立大学生提名奖的学生颁发奖金2000元,为荣获37000cm威尼斯自强自立大学生入围奖的学生颁发奖金1000元。撰写事迹文集,公开发表并在校内外广泛宣传。
第五条 同一学生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参与37000cm威尼斯十佳大学生及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。
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